河北工程大學:關于做好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預通知
各學院:
現將我校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推免)工作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一)各學院成立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推免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二)針對申請推免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學院應成立不少于5人的專家審核小組進行審核。專家組成員由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
二、推薦條件
(一)符合《河北工程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校政字〔2022〕42號)所規定的推薦條件。
(二)完成培養方案前三年(學制為四年)或前四年(學制為五年)要求的學分,注重過程性評價,課程成績均按首次考試成績記入學業綜合成績,并作為基礎遴選指標。
(三)其他特殊要求按上級最新文件要求執行。
三、推薦名額及分配
(一)2025年各學院最終推薦名額,綜合考慮學院全日制應屆本科生預計畢業人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和通過專業認證(評估)專業數量等條件綜合考慮后進行統籌分配, 并在正式通知中下發。
(二)各學院可按照去年所分配名額的140%-160%進行擬推薦名單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2024年9月8日前完成公示)。
(三)各學院已申報“研究生支教團”的學生,不得同時推薦為本次學院推免名單人員。
四、推薦程序
(一)學院應在學院網頁發布推免工作通知并公開推免工作辦法和相關程序,確保符合推免生條件的學生全部知曉。
(二)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院遞交《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自愿申請。
(三)學院推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推免生的資格進行審查并組織遴選工作。
(四)學院遴選工作相關材料均應留存影音文字等相關材料備查。
(五)學院確定遴選名單并在學院網頁進行公示。
(六)學院在公示期間應暢通公示渠道,并安排專人做好咨詢和相關舉報核查工作。
(七)公示結束后將相關名單及材料,簽字蓋章后報送教務處。
五、管理與監督
(一)各學院要加強對推免工作的組織管理。推免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掌握推薦條件、標準、方法、程序,切實保證推免生質量,維護推免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二)推免工作嚴格落實回避制度。涉及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申請推免的我校教職工,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報名申請推免的教職工,也應主動報備。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并影響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員,學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人員,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號),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三)對推免相關工作落實不力或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學院,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教務處教務科,聯系電話:3969058。
河北工程大學
2024年8月23日